(布城28日讯)联邦法院今天驳回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就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向该律师团发出的更正指令一事,对后者所展开的诉讼行动。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五司,批准总检察长寻求撤销诉讼的申请。
总检察长是在2020年取得高庭准令,插手捍卫自由律师团起诉尚穆根的讼诉。
律师团于2020年1月24日兴讼,挑战新加坡政府对备受争议的防范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POFMA)发出的“更正指令”,并指新国发出的指示跟律师团指樟宜监狱的囚犯正以“野蛮和非法”的方式被处决的事件有关。
新加坡政府于同年发文告,在官网指该律师团的指责带有“虚假事实陈述”。
律师团在官司中寻求各种补救,包括法庭宣布新加坡内政部长和任何在他的授权下行事的人士,都不能采取任何行动在大马境内执行防范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的任何规定。
政府和总检察署于去年5月17日在联邦法院取得上诉准令,以撤销捍卫自由律师团对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政府提出的诉讼。
阿邦依斯干达指出,该诉讼涉及主权或国家豁免权,马来西亚法庭无法对主权国家的行为,行使任何司法管辖权。
同时,包括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娜丽妮、拿督查芭丽雅、拿督罗扎丽雅,以及拿督哈尼帕在内的五司,驳回马来西亚政府寻求驳回捍卫自由律师团第二项诉讼的上诉,该诉讼涉及该律师团就马来西亚任何事务表达意见的权利,并且其权利不能受到POFMA的阻碍。
阿邦依斯干达说,该诉讼并不涉及侵犯国家或主权豁免权的问题,而是涉及马来西亚当事人,而马来西亚法庭有审理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