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2名警察在3个月前,被指勒索一名男子600令吉,而于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皆不认罪。
2名被告,分别为莫哈末菲道勿阿都沙曼伍长(36岁)和莫哈末菲道勿阿布峇卡巡伍长(31岁),被指于3月24日早上11时,在蕉赖的八打灵高原2/125路,向一名华裔男子张国勇(译音,43岁)敲诈勒索,并指后者若不交出600令吉,就会有不幸的事发生。
2名被告就此抵触刑事法典384条文(勒索),并在第34条文(串谋)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长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此案主控官R.哈温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不准保释,而被告代表律师万阿祖丁在求情时,指2名被告都有家庭负担。
推事诺依娜允许每名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9月9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