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的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查主张,其当事人被控12项洗黑钱和5项因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罪内容和性质重叠,因此高庭应当批准她寻求撤销控状的申请,并宣判她无罪释放。
阿米尔韩查说,罗丝玛在此案被控的第13至17项控状,即涉及5项未向税收局申报收入而被控洗黑钱的控罪内容,与第1至12项洗黑钱控状内容重叠。
“如果以第13至17项控状和第1至12项的控状内容相比,两者在案情和细节方面都有所重叠,申请人(罗丝玛)却因此得面对2轮的洗黑钱控罪,这是错的,是(控罪)重叠。”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今早聆审罗丝玛寻求撤销上述控罪的申请,阿米尔韩查在代表其当事人陈词时引述案例指出,高庭有权因此撤销这些控状,并宣判她无罪释放。
他说,此案的第13至17项控状,即指罗丝玛因未向税收局申报收入,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2条文,而被控洗黑钱,也令辩方感到混淆。
他解释,这是因为辩方不知道这5项控罪,究竟是指罗丝玛抵触上述所得税法令,或是反洗黑钱法令罪行。
高庭今日聆听阿米尔韩查和罗丝玛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列扎的陈词后,择定8月23日继续聆审此案。
届时,罗丝玛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拿督费鲁兹胡先将为其当事人陈词,之后则轮到控方作出回应。
罗丝玛是于2023年9月6日,向高庭申请撤销她被控12项洗黑钱和5项因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而抵触反洗黑钱法令的控状。
她在为其申请提呈的宣誓书内主张,她于2018年10月4日被控的上述控状内容是毫无根据和存有缺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