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指出,从2009年至今年6月15日,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共调查了3077宗案件,其中151宗已被提控,涉及淫秽、不雅、虚假、威胁和污衊的内容。
她说,涉及淫秽罪行有72宗案件被提控,罚款总额为61万7050令吉、15宗被处以3万8000令吉的罚款,另18宗被发出警告。
“涉及不雅内容的罪行,有3宗案件已被提控上庭,罚款总额为5万5000令吉,另3宗已发出警告。
“涉虚假有25宗案件已提控上庭,罚款总额为16万2300令吉,4宗案件被处以1万1000令吉的罚款,51宗案件已发出警告。”

张念群在国会特别议会厅回答行动党万宜区国会议员谢瑞詹的提问时说,涉及威胁的罪行,3宗案件被控上庭,共罚3000令吉、5宗被罚款2万1000令吉,另5宗被发出警告。
“涉污衊的罪行有48宗案件被控,共罚43万令吉、22宗被罚12万6000令吉,而25宗被发出警告。”
她解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并非旨在限制言论自由,而是有必要确保谨慎使用言论自由。
对于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修正案的进展,张念群说,已敲定该修正案的政策,并在获得总检察署和内阁批准后,将提呈至国会。
她补充,该修正案已考虑了行业参与者、中央和州政府部门和机构、安全和国防执法机构,以及包括大马律师公会在内的非政府组织的意见,他们普遍都接受该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