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建议天然资源及环境可持续性部,修正1994年矿物开发法令(525法令)对付非法采矿活动。
公账会主席拿督玛丝艾米雅蒂指出,公账会发现该法令仅适用于合法采矿活动,针对非法采矿活动的法律行动,则属于州政府权限。
她今日发文告说,公账会也建议关于森林保留区的非放射性稀土元素(NR-REE)采矿试点项目的结果和完整细节,提呈给公账会。
“公账会的结论是,马来西亚半岛的NR-REE储量达1620万吨,价值8100亿令吉。然而,禁止在森林保留区进行非放射性稀土元素采矿。
“有鉴于此,NR-REE采矿试点项目已在霹雳肯尼灵(Kenering)森林保留区外进行中。关于在森林保留区外进行NR-REE采矿活动的指南已在去年12月发布。”
玛丝艾米雅蒂说,公账会也建议环境部确保环境局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127法令)之下,立即对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下放权力。
她指出,如此一来可立即实施野生动物管理计划的守规和执法计划,应对人类和野生动物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