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槟州前首长兼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向总检察署,提交一份陈情书,要求撤销他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4项贪污指控。
此案主控官万沙哈鲁丁向”自由今日大马“证实此事。
他说,林冠英是在6月提交陈情书,理由是控方一名关键证人的证词,与槟城海底隧道商人嘉纳拉惹的证词出现矛盾,而后者也被指控在同一个项目中,涉嫌1900万令吉欺诈。

根据报导,所指的证人是Consortium Zenith建筑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拿督扎鲁阿末,而法官阿祖拉将在7月19日聆审辩方对这名证人供证提出的挑战。
林冠英在槟城海底隧道案中面对4项贪污指控;第一项控状指他在担任槟州首长的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使用其职位收取330万令吉的贿赂,从而帮助扎鲁阿末所属的公司受委,为价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主要公路及隧道建设工程施工。
修正后的第二控状指控,林冠英于2011年3月午夜12时30分至清晨2时,在吉隆坡谷中城的The Gardens酒店附近,要求扎鲁阿末给予盈利的10%作为回酬,以便协助对方所属的公司获得上述相同的工程。
林冠英也面对另两项指控,指他于2015年2月17日及2017年3月22日在槟州土地及矿物局办公室,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