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5日讯)KK集团创办人兼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蔡志权因KK便利店售卖印有“阿拉”字眼的袜子一事,而被控蓄意伤害穆斯林宗教情感的案件中获判无罪释放后,直呼如释重负。
蔡志权在法庭大厦召开记者会说,今日对他和律师团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天,因为自上述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后,他和妻子拿汀斯里罗秀梅、公司同僚及公司上下,在过去4个月或具体而言长达124天,都因此事倍受折磨。
“这不是简单的历程,长达124天,我十分难过,因为我从未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公司和我的身上,这将是我毕生难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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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借此机会感谢我的家人、KK超市的同僚、我参与的组织,我得到了很多朋友献上的鼓励和祝福,他们来自不同种族与宗教的国内外人士,给予我全力支持和鼓励。”
随着控方今日表明撤回控罪,及地庭法官宣判蔡志权和其他4人无罪释放后,蔡志权希望此事也将随之告一段落。
他也说,KK超市和超商私人有限公司今日将缴付6万令吉的罚款。

KK超市和超商私人有限公司以及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因KK便利店售卖印有“阿拉”字眼的袜子,而一起被控蓄意伤害穆斯林宗教情感的案件,迎来戏剧性的进展,2家公司今日选择改口认罪,各被判处罚款6万令吉。
控方今日在另5名被告,即蔡志权和妻子拿汀斯里罗秀梅、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苏振发、其妻子吴丽慧和女儿苏慧珊被控的案件中,表明撤回他们的控罪,但要求地庭法官仅宣判他们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
然而,辩方引用案例,要求法官宣判他们的当事人无罪释放。
地庭法官最终聆听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宣判5人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