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4名男子原本被控贩运2.264公斤冰毒,但在控方提呈交替控状下,全部皆认罪,被判监禁20年和鞭笞10下,逃过死刑刑罚。
4名被告,即P沙慕卡顺达兰(39岁)、维尼斯华兰(41岁)、K维尼华兰(35岁),及S沙丹(40岁)被控拥毒罪名后,承认有罪,获联邦法院判处有关刑罚;刑罚则从被捕日,即2016年2月1日算起。
代表P沙慕卡顺达兰、维尼斯华兰和S沙丹的律师阿菲夫丁告诉联邦法院三司,指总检察署接受他们修改控状至拥毒罪名的陈词。

K维尼华兰代表律师则是拿督郑宝德。
主控官何美玲(译音)在庭上也证实此事,指有关条件则是这4名被告在提呈交替控状后认罪。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查里亚和拿督阿布峇卡组成的三司,随后则以拥毒罪名做出有关判决。
他们认为,对这4名被告,判处每人20年监禁是适当的。
根据控状,这4名男子于2016年2月1日下午4时,在雪州鹅唛双威峇都喼的SM 2路被发现有藏有毒品。
德士司机P沙慕卡顺达兰最初于2019年,因贩毒而被高庭判处死刑,而维尼斯华兰、K维尼华兰及S沙丹,则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要求推翻死刑判决,但未成功,因此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4名被告则透过代表律师求情,指他们已有悔意,并希望能获得改过机会。
何美玲则要求法庭判处相应罪行,以对这4人起到威慑作用,进而能阻止其他人犯下类似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