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总检察署驳回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寻求撤销其海底隧道案4项贪污控状所提呈的陈情书。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今日在案件过堂时,向地庭法官阿祖拉禀告此事。
“总检察署已研究上述的陈情书,并在本月初作出驳回的决定。”
他还说,林冠英豁免出席今日的庭审。
随着案件出现上述发展,阿祖拉择定本案在8月8日复审。
现年63岁的林冠英是在6月28日提呈陈情书,以及法庭定在本日通报该陈情书的结果。
根据早前报导,林冠英是基于控方一名关键证人,即Consortium Zenith建筑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拿督扎鲁阿末的证词,与槟城海底隧道商人嘉纳拉惹的证词出现矛盾,而后者也被指控在同一个项目中,涉嫌1900万令吉欺诈。
林冠英在槟城海底隧道案中面对4项贪污指控;第一项控状指他在担任槟州首长的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使用其职位收取330万令吉的贿赂,从而帮助扎鲁阿末所属的公司受委,为价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主要公路及隧道建设工程施工。
修正后的第二控状指控,林冠英于2011年3月午夜12时30分至清晨2时,在吉隆坡谷中城的The Gardens酒店附近,要求扎鲁阿末给予盈利的10%作为回酬,以便协助对方所属的公司获得上述相同的工程。
林冠英也面对另两项指控,指他于2015年2月17日及2017年3月22日在槟州土地及矿物局办公室,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令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