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上诉庭周二(23日)加重另12名国防大学前学生,原本因被判蓄意致伤祖法汉罪成而被判监3年的刑罚,改判他们监禁4年,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算。
这12名被告现年都是28岁,他们是莫哈末哈菲兹、莫哈末陆克马努、阿末沙菲万、莫哈末阿米鲁、鲁曼哈金、莫哈末苏菲莫哈末慕斯达法、诺利兹南依扎利诺阿兹哈、莫哈末阿斯拉夫、莫哈末丹尼尔菲道斯、莫哈末哈斯夫、莫哈末阿迪依曼及莫哈末沙兹旺。
根据控状,上述12人于2017年5月21和22日,在国防大学宿舍的2间房间内,蓄意致伤祖法汉,以逼迫对方承认偷窃手提电脑。

因此,他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30条文(为逼供而蓄意致伤他人),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谋犯罪)同读,罪成者可被判监最高7年和罚款。
以上诉庭法官哈达丽雅为首的三司,驳回12名被告就他们被高庭判处蓄意致伤祖法汉罪成裁决和3年监禁刑罚,而入禀的上诉申请,并批准控方寻求加重他们刑罚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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