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女童丢命”案;女童母亲代表律师强调,否认保母在记者会上所发出的一切不真实指控,并保留一切法律追究责任。
女童母亲王小姐的代表律师今日发文告指出,其当事人(王小姐)否认保母在记者会上,所有一切不真实指控。
他强调,对于以上不真实指控,其当事人保留未来对保母和保母律师的一切法律追究责任,包括控告诽谤。
“种种指控已对当事人造成人格影响。”
他说,现阶段律师团正帮当事人全力和有关单位配合合作,以得到最终的调查结果,包括验尸报告和医疗报告等,以确定女童真正死因。
他坦言,当事人坚持立场,不会妥协,势必还给女童一个真相和公道。
早前报导,女童母亲王小姐于周三(24日)在社交媒体指控因保母疏忽,导致女儿因错过黄金抢救时间,缺氧脑死,并控诉保母事发后避见,呼吁保母出面说出实情。
之后,保母曾苑玲(36岁,住在埔莱慕迪雅拉花园)现身说法反驳女童母亲的种种指责,声明事发后并没有畏罪潜逃,也全程协助警方调查,反指女童母亲在照顾女童时,女童身上已出现不明瘀青和红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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