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一名华裔兼职羽球教练因酒驾致死摩哆骑士,而于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表明不认罪。
被告甘益凡(24岁,译音)被指于昨日凌晨2时52分,在蒲种一条公路,受到酒精影响超速驾驶,导致一名54岁摩哆骑士祖基菲里死亡,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b)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最少10年或最高15年,以及罚款5万令吉至10万令吉。

另外,在相同法庭,一名银行职员G山仄莱(28岁)被控在酒精影响下,因无法良好控制轿车,于昨早5时26分,在敦拉萨路往叶观盛路的彭亨路交通圈,导致一名18岁的摩哆骑士伊尔凡头部严重受伤,而同样被控时不认罪。
被告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不少于7年及不超过1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 3万令吉及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
主控官沙兹万副检察司则建议每名被告的保释金为1万5000令吉,且在一人担保下,保外候审。
不过,代表甘益凡的律师林森官(译音)则要求降低保释金,因被告收入不稳定,且需要照顾家人;至于G山仄莱代表律师沙伦吉柯,则以其当事人有哮喘,而要求降低保释金。
推事法汀戴雅娜则允许每名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也必须交出驾照,直至案件审讯完结。
推事随后则定于10月10日,就甘益凡醉驾案过堂;G山仄莱案则10月1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