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8岁被领养的无国籍女童,经过养父母不懈地奔走,终于获捎来好消息,成功申请到公民权。
8岁黄姓小妹妹的养父黄金德(57岁,从事服务业)及养母陈慧燕(45岁,家庭主妇),今日上午在公正党地不佬区国会议员潘伟斯陪同下召开记者会,阐述为女儿申请公民权的过程。
陈慧燕指出,女儿于2016年,在槟城一所政府医院出世,生母因经济能力无法抚养,因此夫妻通过朋友介绍下,领养了女儿。
她说,夫妻是通过法庭程序领养女儿,当时社会福利部也派员进行家访几次,并在完成所有程序后,获得新的报生纸。
她说,女儿报生纸上,生父母资料皆不全,在国籍栏目上注明的是“非公民”(bukan warganegara),而夫妻也不清楚女儿的生母是谁,是否为公民。
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夫妻开始担心女儿的公民权问题,他们忧心女儿往后不管是在念书、出国、或是工作上的福利不一样,或是遭到歧视。
在2019年,也就是女儿3岁时,夫妻俩开始着手女儿的公民权申请,并于去年初向国会议员求助。
黄金德指出,夫妻于上月接布城国民登记局志明于6月28日发出公函,要我们去该局一趟,以获知公民权申请结果,之后就收到女儿公民权批准的公函。
他说,夫妻俩非常感谢潘伟斯的协助,让女儿在很短时间解决公民权问题。
保护女儿心灵
母说善意谎言
养母透露,由于女儿无国籍的身分,就读的小学也无法获得借贷课本,结果她需要谎称是学校课本不够,因此会买课本给女儿。
陈慧燕透露,女儿年纪还小,对公民权问题也似懂非懂,她们也只能说出一些善意的谎言。
她说,女儿如今求学除了遇到借贷课本问题,卫生部安排牙医到学校检查时,女儿也无法受惠,有时女儿问起,她也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如今女儿获得公民权,我们会在拿到报生纸后,带女儿去申请护照。”
另外,她透露,在申请女儿公民权过程中,曾有人称可经由“特殊管道”协助,让女儿更快获得公民权。
她担心经由“特殊管道”处理,日后可能衍生各种问题,反而为女儿带来更多不便,所以她和丈夫坚持经由正确的管道申请公民权。
正确管道申请
潘伟斯呼吁任何正面对公民权申请问题人士,坚持通过正确的管道申请,切勿付费和相信一些人士的“特殊管道”申请公民权。
他说,团结政府决心解决积压已久的公民权申请案例。他举例,去年他手上有4个提交的公民权申请个案或批准,而今年截至8月,他手头上己有5个个案获批。
他也透露,他手上目前超过100个申请个案,其中80%的个案属于联邦宪法15A条文,即21岁以下人士因特殊情况而未能成为我国公民。
他说,如果有任何关于公民权申请问题,可以求助所属地区的国州议员。
潘伟斯也说,团结政府会在今年底国会上,再次提呈海外出生儿童公民权的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修正法案,并寻求通过。
该法案是赋权马来西亚籍母亲海外出生的子女自动获得公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