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2日讯)19岁青年因涉嫌贩运15.75公斤冰毒,他今日在危险毒品法令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
被告阿邦丹尼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在法官阿末弗艾面前点头表示明白,由于涉及死刑的案件属高庭权限,地庭没有被告认罪与否的记录。
根据控状,被告于7月19日晚上9时24分,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毒品犯罪调查组办公室犯罪,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39B(2)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判处死刑,则需鞭打不少过15下。
本案主控官为诺莎布丽娜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余达伦(译音)。
法官择定案件于11月1日过堂和提交化学报告。
根据报导,一名本地男子于7月19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被捕,涉嫌试图走私价值50万4000令吉的毒品到砂拉越。
男子将装在茶叶包的逾50万令吉冰毒藏在纸皮箱下层,再用4大包国民零食铺在上层,登机后飞机还没起飞,他就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