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确保没有使用者用假帐号,躲在假帐号和假身分底下进行网络霸凌等行为,限令拥800万用户的社媒平台需申请执照,若在新令于明年生效前仍未遵循指示的社媒平台,将被关闭。
然而,对于实施的应用服务供应商执照政策,人权律师和捍卫自由律师团批评此举就像管制报社的出版法令,具有恶法性质,并指从过往经验来看,这项规定难逃滥用的命运。
双方的观点各有立足点,如政府提出的社媒平台执照申请规定,意在营造更健康和负责任的网络环境,以减少网络霸凌和提高网络安全。
正负面兼有
然而,实施此政策需要平衡言论自由和监管力度,确保不对公众的正当言论和批评权利造成不必要的限制。并且,政策的技术执行和平台成本管理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
在这个天秤的两边,正负面影响兼而有之,确实在执行起来有不少的难度。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创作的知名短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说明人们以自由意识活着的珍贵。若放置现代的网络世界,也能体现自由的重要。
仅是以目前安华领导的政治联盟之一的希盟来说,如果不是网络的自由力量,透过社媒的影响力传播政治理念,能否取代旧政府还可能是未知数。
如今,若只为减少网络霸凌而看似以斩脚趾避沙虫或因噎废食的手法,实施应用服务供应商执照,疑似变相箝制网络自由,以致可能演变成滥用恶法,值得与否还是当今政府必须好好思量和权衡之事。
在减少霸凌和维持网络自由之间,或许可尝试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角度探寻,因为当遇到无论做什么决定都可能造成伤害时,先衡量每个决定所造成的伤害之轻重,再选择造成伤害最小的方式进行,或许才能不造成更大的伤害。
网络霸凌自然不能姑息,在维持网络自由之时,以司法和执法防范霸凌恶化非不可为。
就以过往首相安华在野时,反对控制言论自由的情况来看,如今欲实施的应用服务供应商执照的做法,确有打脸过去的自己之嫌。这看似开倒车之举,如果是当政后就换了脑袋的一种表现,也只能祝福他“变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