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早前被通过罢免的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公会总会长陈芳心,昨日向署理会长拿汀彭文音和秘书长陈棋雄发出通知信,启动程序暂停两人的职务。
他说,他是昨晚通过电邮发函给彭文音和陈棋雄,接下来会择日召开会员大会,通过有关暂停两人职务的议决案。
他指出,官方包括社团注册局资料显示,他至今仍是中小型企业公会总会长。
他在发给彭文音的通知信说道:“您的行为被视为不当,并违反了章程及有违公会的最佳利益;经过仔细考虑后决定发出此信函。”
据《星洲日报》报导,陈芳心在致给彭文音和陈棋雄的通知信,也各别列出5和6项违反章程的理由,包括玷污总会长和公会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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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前副会长拿督雷智雄也说,陈芳心已给予两人一周时间,回应总会长在7月29日说明会上的种种疑问,并找出解决方案。
“期限已过,总会长已发布上述电邮通知信,同时也通过电邮告知全体会员。”
彭文音
-滥用纪律委员会主席的权力,故意向执委提供错误、非法、未经核实讯息,混淆了执委、理事会和会员,导致总会长、法律顾问和内部审计员被开除。
-未按章程阐明程序召开特大,继续召开不符合章程的特大玷污总会长及公会名誉。
-对外宣称为代总会长,发表有损公会声誉的言论。
-忽视社团注册局系统内注册的总会长才有权召开特大的条文。
-忽视内部审计员提出的问题及没有有效沟通。
陈棋雄
-与署理会长忽视法律顾问提出特大未照章行事的观点,玷污总会长和公会的名誉。
-公开支持署理会长担任代总会长,发表玷污公会的言论。
-忽视社团注册局系统内注册的总会长才有权召开特大的条文。
-未经授权指示职员更改公会总会长电邮密码,违反了公会政策与法律。
-试图影响总会长签署有疑点的公会财务账目。
-在4月7日建议总会长另委一名理事会成员以签署该账目,并呈上充作会员大会文件,合法性备受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