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甲中央警区交通执法及调查组警察,承认在设路障取缔行动中,向一名青年收取400令吉贿赂金,作为不对付青年的酬劳,今日遭法庭判罚款1500令吉。
该名警阶为伍长的被告莫哈末礼查(42岁),在地庭通译员读出交替控状后,在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直认不讳。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1年4月25日凌晨12时30分,在甲市士马木某候车亭,身为交警向一名青年收取4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根据案情,被告在一项取缔行动中,截查一名有毒品前科的青年,青年联络父亲要求400令吉,作为不被逮捕的酬劳。
被告代表律师依萨卡里说,被告已悔改,也因此事遭停职,薪水被减半,要求减少罚款。
法官宣判被告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3个月取代。
主控此案的是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诺祖丽雅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