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一名有学习障碍的青年于6年前谋杀一名饮食店员及致伤另一名同事,今日在高庭承认两项罪状,最终被判坐牢30年及12鞭,逃过绞刑。
现年28岁的莫哈末阿兹迪,被控于2018年10月1日凌晨4时至上午7时,在甲市爱极乐的小贩中心,使用一把刀谋杀当年21岁的莫哈末沙里尔,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时间及地点,使用刀子及巴冷刀致伤18岁的莫哈末沙鲁尼占,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
根据控状,被告以刀子刺伤死者后,后者被送往雪州沙登医院接受治疗后不治,而伤者是在事发时企图逃跑时遭被告致伤。
被告的代表律师兰查尼及哈雷马哈迪温求情时说,被告在被控上法庭的第一天就已认罪。
他们说,案发时,被告是不满通过死伤者所买的毒品,无法解除毒瘾,认为所付的钱却得不到相应的毒品,而引起争执。
审理此案的法官莫哈末拉兹阿都哈密最后宣判,被告在谋杀罪下坐牢30年及12鞭,而伤人罪下坐牢1年,刑罚同时执行。
法官也劝请年轻的被告悔改,并把坐牢的判刑做为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