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高庭今日驳回我家航空(MYAirline),寻求撤销大马机场控股和大马机场(雪邦)私人有限公司追讨1770万令吉逾期机场服务费的案件申请。
高庭法官颜德壮宣判时说,我家航空主张起诉方兴讼前,应先按照2015年大马航空委员会法令第74至78条文,使用争议解决机制解决问题,惟航委会无权干涉就航空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合约争议。
2023年10月18日,大马机场控股和大马机场(雪邦)私人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指控MYAirline未能支付六种服务费,总额达1774万7553令吉2仙。
起诉方在同年11月9日,向高庭提出简易判决申请,理由是索偿的金额仍未支付,且答辩方无法对诉讼提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