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上诉庭今日批准6年前弑母而被判谋杀罪成,且判死刑的失业汉,有关寻求减刑上诉申请,改判监禁40年和鞭笞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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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诉庭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三司,今日一致批准莫哈末费达斯(35岁)寻求减刑的上诉申请,并谕令其刑期从被捕日,即2018年9月25日算起。
另2名法官是莫哈末再尼和现任高庭法官拿督诺琳峇达鲁丁。

阿末再迪在宣判时指出,三司在批准上述减刑申请中,已把上诉人的代表律师胡赛尼阿都拉昔陈词内容,以及控方没有寻求保留上诉人死刑的立场纳入考量。
他说,三司在考量了此案的案情后,认为上诉人寻求减刑的申请有理据,因此批准其申请。
较早前,胡赛尼阿都拉昔告知三司,其当事人撤回他为自己被判谋杀罪成而入禀的上诉申请,但选择继续针对被判死刑而为此提出上诉。
他说,高庭在2022年判处其当事人死刑时,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仍未生效。
这宗“逆子弑母案”是于2018年9月19日在槟城浮罗山背发生,身为家中幼子的莫哈末费达斯被控在住家内,谋杀63岁的母亲法莉达,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在去年7月4日生效后,法官拥有酌情权可决定判处谋杀罪犯死刑,或是监禁不少于30年但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的刑罚。
根据媒体报导,法莉达的尸体是在其住家后面的化粪池内被人发现。
警方在当年9月25日将莫哈末费达斯逮捕归案后,后者承认是他杀害母亲,警方证实曾吸汽油的逆子是与母亲发生争执后,拿起菜刀砍向母亲颈项,再把母亲尸体推入粪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