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新加坡女子称日前在新山关卡通关时,遭柜台官员言语侮辱和骚扰,她便拍摄官员的视频,结果因违反相关法令被扣留7天。
《8视界新闻网》报导,该女子是自称记者的蔡明凤(36岁)。
蔡明凤日前在短视频平台上载一段她和新山关卡执法人员“交锋”的视频,她在近10分钟的视频中,称自己在8月7日入境新山时遭无理对待,还被扣留7天。
她称,她于8月7日一早到新山消遣,两次尝试无法自动通关后,便前往柜台让执法人员检查护照。
“在柜台一名男执法人员,一直在言语上侮辱和骚扰我。我十分气愤,于是用手机拍下执法人员的视频,随后就发生一系列争执,包括护照和手机被没收。”
“我虽一度妥协答应删除视频,最终仍被带往扣留室关押,当时与我一起的还有3名来自其它国家的女子。”
她称,进入扣留室后,有工作人员交给她一份马来文书写的表格要她签名,但她拒绝,对方也拒绝她和家人通话的要求,往后的3天,双方一直如此僵持。
“原本我和家人相约吃饭,却突然失联,哥哥到处打听才得知我被扣留,但因碰上周末,哥哥最终在8月12日早上去探视我。隔天下午4时,我签署一份严厉警告文件后,才得以坐上巴士返回新加坡。”
她说,她不会轻视这次经历,而是视为足以改变她的教训。
另外,据悉,在关卡大厦内拍照或录影都属违法行为。
睡冰冷地板
仅有一条被单裹身
蔡明凤指扣留室清洁干净、灯火通明,但只有一条被单裹身,且要睡在冰冷的地上,每当无法忍受寒冷时,就要来回不停踱步取暖,这7天根本无法睡觉。
“我不曾害怕,是心中的气愤和想要活着走出去的念想,让我坚持到最后。想到妈妈为我的不知所终而焦虑及担心,让我十分气愤,而我受困无法向妈妈报平安,也让我很无助。”
“扣留室的看守人员都善待我们,也按时提供3餐,食物是我可以接受的,只是每天无所事事,只能对着天花板发呆。”
她坦言,较难以接受的是没有提供换洗衣服,她这7天一直穿着自己的衣服,这段期间她刚好月经来潮,向看守人员要求卫生棉也是一番斗争。
柔副检察署发严厉警告
没采法律行动
柔佛州移民局基于蔡明凤未遵从执法人员的指示,指她违反移民法令56(1)(g)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约3000新元),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不过,柔佛州副检察署最终决定不采取法律行动,而是对她发出严厉警告。
《8视界新闻网》记者向柔佛州移民局询问有关事件,惟发言人称无法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