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内陆税收局已更新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获批指南,并敦促所有机构、组织或基金会采用最新指南作为参考,违规者将随时被撤销享有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地位。
内陆税收局今日发文告指出,新的指南已在8月20日发布,民众可以从官网中下载浏览。
文告强调,除学校、宗教场所及具教育目的(包括运动教育项目)的机构或组织外,任何希望申请或已根据所得税法令第44(6)条,获得内陆税收局总监批准,享有所得税减免优惠地位的机构、组织或基金会,都应该把最新指南作为参考来源。
“内陆税收局提醒,自2024年课税年起,所得税法令第6附表第13(1)(a)条款的修订生效,任何未能遵守规定条件、禁令和责任的机构、组织或基金会,将不再享有所得税减免优惠地位。如果出现此类情况,内陆税收局总监可随时撤销批准。”
如有疑问或谘询,可联系内陆税收局热线03-8911 1000或+603-8911 1000(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