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国家管理内阁特别委员会(JKKTN)今日召开会议,并一直同意修改1949年信托人法令,以及1952年信托人(成立)法令的建议。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今日主持上述会议。
首相办公厅今日发文告指出,修改上述2项法令,旨在避免信托机构尤其涉及宗教、社会和福利的信托机构资金遭滥用。
文告指出,信托人法令修正案范围涵盖修改对信托机构受益人(pemunya benefisial)的定义;至于信托人(成立)法令修改范围,将涵盖制定有关公开资料、利益冲突和资金来源守则,以及赋权相关人士监督机构运作、核对报告和监督资金流向。
文告也指出,修改上述2项法令也与政府强化国家管理、廉正和打击贪污的目标一致,同时也希望皆有这次修法,改善人民对执法机构专业的误解。
“涉及政府采购的滥用公款和贪污课题不仅破坏执法机构形象,同时也造成国库流失大笔资金,同时也重创政府公共管理和政府机构诚信。”
此外,国家管理内阁特别委员会也同意两项有关政府工程承包商管理的建议,即所有拥有政府工程承包证书的G7级承包商,应立即申请MS ISO 37001反贪污管理系统(AMBS)证书,以及拥此证书者将在首2年优先被考虑获颁价值1亿令吉或以上的政府工程。
首相办公厅强调,上述2项建议符合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中,有关企业责任的规定。
出席会议者包括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公共服务局总监丹斯里旺阿末达兰,以及总审计司拿督旺苏拉雅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