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早前涉及内幕交易被控的大马海事商务公司(MMM)前执行副主席拿督拉梅什入禀高庭,寻求宣判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CMSA)禁止内幕交易的条文违宪。
他说,该法令第188(2)(a) 条文具有歧视性,违反了联邦宪法第8条款。
据“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拉梅什认为,该条文没有区分持有未公开信息并进行交易的董事,以及遵守证券交易所第14章上市规则(涉及上市证券交易)进行交易的董事之间的区别。
他说,即使他遵守了上市规则,依然面临在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下被起诉的风险,这相当于侵犯了他的交易权利,也就是联邦宪法第5条款的个人自由。
他也主张,该法令第188(2)条文也妨碍其结社自由和财产权。
根据斯里姆鲁甘律师楼入禀的法庭传票,拉梅什将证券监督委员会和政府列为答辩方。
拉梅什要求高庭判决该条文无效,寻求其他高庭认为合适的救济和诉讼费用。
拉梅什是于2015年4月29日被带上地庭,在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CMSA)第188(2)(a)条文下面对3项内幕交易控罪。
2019年9月11日,地庭裁定拉梅什3项罪名成立,每项罪名被判处监禁5年和罚款300万令吉,监禁刑罚同时执行。
拉梅什随后提出上诉,高庭于2021年5月20日批准其上诉申请,并撤销了所有定罪与刑罚。
今年5月7日,上诉庭批准证券监督委员会的上诉申请,搁置高庭判处拉梅什无罪释放的判决,并将案件退回高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