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独家报导)2023年检讨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从去年生效至今已满一周年,对曾协助首名贩毒死囚在此法令下逃过绞刑的资深执业律师拿督郑宝德而言,这极具历史意义的法令,赋予原本被判死刑和终身监禁的囚犯重见天日的机会,彰显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理念。
回顾政府当初的立法初衷和进程,主要是为了废除强制死刑,赋予法官酌情权可根据案情判处罪犯死刑或监禁,并全面废除终身监禁的刑罚,因此造就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第846法令)出台。
至于检讨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法令),则赋予法院权限,检讨在此法令生效前已耗尽所有上诉机会的840名死囚刑罚,可维持死刑原判或是根据第846法令阐明有关罪行的替代刑罚批准囚犯减刑。

第847法令也赋予法院权力检讨117名囚犯的终身监禁刑罚,其中47人是被法庭判处该刑罚,另70人则是获特赦局减刑的死囚。
由于终身监禁的刑罚已被全面废除,因此法院在审理有关囚犯的申请时,可根据经第846法令修改有关罪行的最新刑罚,改判囚犯监禁介于30至40年。

配合第847法令从去年9月12日生效至今已满一周年,现年71岁的郑宝德和与他合作无间的另2名执业律师,即纪伟伦(39岁)与罗伟乐(36岁)一起接受《中国报》专访,叙述他们为上述囚犯担任代表律师的观察与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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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德指出,从身为被告的辩护律师角度而言,他对国会当初制定上述2个法令感到非常欣慰和感恩,因为那赋予法官酌情权,可根据案件裁定合适的刑罚,判处被告死刑或监禁。
“我认为这是好的法律,具有人性化的元素,给予被告第二次机会;我想,法律有时需体现人性化的一面,给予被告或死囚另一次重生机会。”
去年11月审理首批死囚申请
联邦法院是于2023年11月14日,首次根据第847法令赋予的权力,聆审7名毒贩死囚以及4名为终身监禁刑罚服刑的贩毒囚犯,根据该法令向法院入禀的检讨死刑申请。
其中,去年52岁的华裔死囚郑福良(译音)寻求检讨死刑的申请,是法院当时聆审的首宗案件。
联邦法院在控方表明不反对上述11名死囚的申请后,一致批准郑福良寻求撤销死刑的申请,改判他监禁30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郑福良是被控于1999年6月27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贩运580.3克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莎阿南高庭于2003年9月15日,判处他贩毒罪成和死刑。
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分别于2008年5月14日和隔年10月23日,驳回郑福良的上诉申请,维持他被判贩毒罪成及死刑。
见证首名死囚得直
“他终可与家人团聚”
郑宝德、纪伟伦和罗伟乐于2023年11月14日在法院内,一起见证他们的当事人郑福良成为首名死囚在第847法令下,获法院减刑而得以逃过绞刑的历史性一刻。

郑宝德对他能在这极具历史性意义的案件中,看到当事人获得重生的机会而倍感欣慰,同时披露从1999年6月27日被捕起,服刑长达24年的郑福良获释后,对能获法院减刑感到开心和感恩。
郑宝德指出,郑福良的双亲已与世长辞,自被捕后,一路来与他同在的其女亲属(不确定是姐姐或妹妹)去年有前来法院。

“他(郑福良)非常开心,终于可和家人团聚。”
罗伟乐受访时指出,根据观察,法院驳回谋杀案罪犯申请检讨死刑的案例,大部分是涉及妇孺受害者或是被奸杀的女死者。
另一方面,本报曾通过电邮方式,致函总检察署上诉与审讯组以及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寻求访问控方以及获得法院根据第847法令,审理检讨死刑及终身监禁刑罚的案件数据。
但至截稿前,本报仍未获得上述2个单位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