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国小男教师,因6年前猥亵10岁男学生被判监9年和鞭笞2下提出的上诉申请,谕令“狼教师”必须从即日起入狱服刑。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三司,今日在聆听上诉人莫哈末沙里尔(37岁)的代表律师阿克峇士夫丁和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夫艾祖丁副检察司陈词后,一致驳回上述“狼教师”的上诉申请。
另2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和现任高庭法官拿督诺琳峇哈鲁丁。
上诉人被控于2018年11月22日中午大约12时15分至12时45分之间,在雪州梳邦柏斯达丽的一间住家内,猥亵当年10岁的男童,亵玩后者的生殖器官,因此触犯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出于性目的触摸儿童身体部位)。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阿末再迪宣判时指出,三司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申请没有理据,因为聆审其案件审讯的地庭法官及驳回其上诉申请的高庭法官,皆在评估身为第8名控方证人的受害者证词后,一致裁定后者是具可信度的证人。
他说,三司在全面评估此案后,认为上诉人此前被地庭判监9年和鞭笞2下的刑罚并没有过重,因此地庭和维持原判的高庭法官没在此事上犯错。
他指出,此案犯罪者为一名本是受委托教育孩童的教师,但后者滥用职权犯罪,并玷污了学校的名声,因此三司不同意上诉人主张上述刑罚过重的立场,
“上诉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创伤,他犯下的是严重罪行,因此我们不批准减刑。”
由于莫哈末沙里尔此前获准以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因此上诉庭今日宣判后,当场对他发出拘押令,谕令其监禁刑期从今日算起。
地庭是于2020年9月30日,裁定莫哈末沙里尔罪成,高庭于2023年2月28日维持地庭原判。
受害者告知疼痛后
狼师替他涂抹润肤露
案情显示,受害者是雪州梳邦再也一间国小的四年级学生,莫哈末沙里尔则是在该学校执教的教师,负责教导受害者班级阿拉伯语文课。
事发当天,受害者和同学从学校图书馆走回班上时,在走廊巧遇莫哈末沙里尔,后者邀受害者跟他出去走走,男童同意跟随,但当时还未放学。
莫哈末沙里尔之后开车载着受害者离开学校,学校食堂附近的闭路电视画面显示他们在中午12时10分上车,车子在一分钟后驶离校园。
男童当时坐在轿车前座的乘客位置,“狼教师”曾在车内把手伸入受害者的内裤,并把受害者载到住所后,带他上楼到房间内和指示他躺在床上,接着脱掉其衣裤和内裤,亵玩男童的生殖器官。
“狼教师”在受害者告知疼痛后,还替他涂抹润肤露,再继续其行为,直至中午12时30分。
莫哈末沙里尔载送男童回校时,还吩咐后者勿告知他人此事,但男童在返家后,就告知母亲有关教师对他作出的行为,男童的父亲获悉此事后,愤而向警方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