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4日讯)蕉赖皇冠城托儿所保母涉嫌捏女婴鼻子强行喂食案,涉案的保母认罪后被判监禁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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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玛祖丽雅娜在24岁的被告诺艾妮在通译员再次念出控状并维持认罪后,做出上述判决,并谕令被告即日起服刑,以及守行3年并交付2000令吉保释金。
此外,法官也谕令被告完成服刑之后,进行120小时的社会服务。
根据控状,被告在今年5月28日下午4时15分,在皇冠城一家托儿所内,蓄意让一名看顾中的女婴暴露在危险中,以致女婴可能受伤。
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多20年,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普里亚拉塔请求法官,不要判处其当事人入狱,因为后者有一个2个月大的女儿仍要哺乳。
“我当事人的女婴也有心脏穿孔的问题,而她本身也患有第二期甲状腺癌,目前仍在布城医院和国家癌症中心接受治疗。”
“她的丈夫是一名护士,被告现在是一名全职家庭主妇。”
然而,主控官费利杰弗里副检察司要求严惩被告,这不仅是对被告,也是对所有管理托儿所的各方严厉的教训。
“如果这是我们自己的孩子,并在我们信赖的保母照顾下受到如此待遇,我们作为父母作何感想?怎样才应该是适当的惩罚?”
在案件结束后,被告在被带往加影监狱前,紧紧抱着丈夫哭泣。
根据案情,受害女婴父亲接到托儿所女老师的投诉,称女婴不爱吃饭。
该老师还透露,被告诺艾妮强行喂食女婴,整个过程也被录了下来。
受害女婴的父亲还在女婴鼻子外侧发现小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