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一名律师楼前财务书记涉嫌4年前,偷偷将律师楼逾19万令吉资金转入自己的私人银行户头,他今日在地庭承认2项失信罪名后,被判监禁1年和罚款12万令吉。
被告沙希尔米(44岁)被指于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期间,在吉隆坡一律师楼通过支票转账方式,前后20次将总额19万2353令吉77仙,属于律师楼的资金转入自己的私人银行户头。

被告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主控官为雷蒙尼昂。
此案承审法官苏扎娜宣读裁决指出,针对第一项控罪,被告被判罚款5万令吉和监禁1年,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5个月代替。
至于第二项控罪,被告被判罚款7万令吉和监禁1年,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7个月代替。所以监禁刑罚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