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司机花园区撞倒骑士”案;警方证实,轿车司机没涉及撞后逃,当时他移开轿车后,步行到案发现场,关心摩哆骑士的伤势。
至达城警区主任莫哈末苏海米警监今日发文告指出,事发时, 63岁本地男子驾驶丰田Vios轿车,行驶在新山郊外岭冷巴20路及22日,正要前往柔佛再也花园。
他说,当时轿车离开画面,其实是将车子泊在距离现场约300公尺的地方,之后再步行到现场。
“车主已在周一凌晨12时报警,同时骑士则是于同天上午10时报警。”
他透露,42岁的本地骑士及12岁的后座骑士,皆受轻伤。
他强调,警方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3(2)(b)条文(LN 166/59)调查此案。
此车祸于上周日(20日)傍晚6时36分,在新山郊外岭发生。轿车疑在花园区超速行驶,在出口处时撞倒一对共乘摩哆骑士,被撞骑士因疼痛大喊,谁知司机竟马上掉头离开,引起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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