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指出,她无法回应自己是否是“受保护证人”,因为她的代表律师告诉她,法律阐明她不能回答这道问题。
她解释,根据来自“AmerBON”辩护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给予她的意见,法律阐明她不能披露自己是否为受保护证人,因此她无法回答有关此事的问题。
吕爱霜今日是以起诉方第2名证人的身分继续到民事高庭,为1MDB和旗下3家子公司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阿兹、红岩电影公司以及红岩资本有限公司挪用源自1MDB和子公司资金的诉讼出庭供证时,如是指出。

当时,答辩方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吕氏是否为一名受保护证人后,吕爱霜先是为自己无法回答上述问题致歉,接着说明她无法回答该问题的原因。
随后,沙菲宜也主张瑞士执法当局,有意寻求引渡吕爱霜到该国,以将她提控上庭,但吕氏回应指她对此事并不知情。
然而,吕爱霜否认她有和大马执法当局达成协议,以出庭指证纳吉和里扎阿兹,换取在我国不被提控的条件。
1MDB、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和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是于2021年5月7日,入禀高庭起诉里扎阿兹、红岩电影公司与红岩资本有限公司。
根据诉状,答辩人被指于2011年至2012年间,获得源自1MDB和旗下子公司得大约2亿5000万美元资金,起诉人主张第一至第三答辩人挪用这笔资金惠及个人和同党,包括用于电影制作以及购买各种房地产。
起诉人以答辩人明知道有获得上述遭挪用的1MDB公司和子公司资金为由,要求高庭宣判起诉人可获答辩人偿还所相关资金。
担任1MDB法律顾问
每月收入3万至4万
现年51岁的吕爱霜接受沙菲宜盘问时指出,她在1MDB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每月赚取介于大约3万至4万令吉之间的收入。
根据其书面证词,她是于2011年5月加入1MDB,并于2013年11月离职,但在离职后,曾被该公司管理层要求继续执行当时她还未完成的特定工作。
此外,吕爱霜代表律师祁书敏周一(28日)以旁听律师的身分,列席庭内。
吕爱霜周一(28日)早上接受答辩方的代表律师旺阿兹万艾曼的盘问时披露,她曾看到里扎阿兹出现在大马富商刘特佐位于美国洛杉矶和纽约的住所。
她下午在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拉宾德,询问她为何认为刘特佐与里扎阿兹是朋友一事时补充,她在刘特佐位于美国的住所,观察到刘氏和上门到访的里扎阿兹关系要好。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拉惹阿末莫扎努丁沙将于周三(30日)下午2时,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