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通讯部长法米强调,政府在即将生效的社交媒体平台申请执照措施下不会屏蔽网络。
但是他也指出,这并不代表民众可以在不守法的情况下分享违规内容。
“就如大马数码保证法案第7条所提到的,政府不会屏蔽网络。
“不过,这并不代表民众可以无视法律散播非法内容,实体区域所犯的违规行为,在网络环境也是一种罪行。”
法米今日于下议院透过书面方式,回答国阵巫统里巴兰区国会议员苏海米纳昔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指出,联邦宪法第10条款固然保障言论自由的基本权益,但该自由须与责任感相互配合。
“毫无约束的自由是一个将招惹灾难的自由,因此这个措施(社交媒体平台申请执照)”就是为了在言论自由、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