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高庭将于12月19日,宣判是否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寻求撤销她被控12项洗黑钱和5项因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控罪的申请。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今日在聆听罗丝玛的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查和拿督费鲁兹胡先阿末嘉马鲁丁,以及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代表控方陈词后,择定裁决日。
阿末阿克兰今日在陈词时,反驳辩方主张控罪存有缺陷的说法,反之说明各控罪的案发时间都不一样,因此需细分成不同控罪,才能全面反映被告的行为。
他说,若控方合并控罪,将有损法律阐明需为各罪行细分成不同控状的规定。
阿米尔韩查在陈词时则说,其当事人的控罪存有缺陷,因此高庭理应批准罗丝玛欲撤销控罪的申请,并宣判她无罪释放。
然而,阿末阿克兰反驳说,辩方在现阶段挑起的事仍言之过早,因为有关控方是否有成功为上述控罪举证,都是高庭法官理应在审讯过程中鉴定的事项,并应在控方完成举证后作出定夺,而非现在就下定论。
罗丝玛是于2023年9月6日,向高庭申请撤销她被控12项洗黑钱和5项因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而触犯反洗黑钱法令的控状。
她在提呈的宣誓书内主张,她于2018年10月4日被控的控状内容是毫无根据和存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