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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绣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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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绣晶:居家扣留法案

 上周四(7日),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迪安终于首次具体说明即将在2025年出台的居家扣留法案详情,解说这份法案锁定的目标对象,总算是解答了众人此前对此法案存在的种种疑问。

 这是因为首相安华于10月18日在国会提呈2025年财政预算案时,媒体以及一众国会议员所获的讲稿内容其中一个段落,是指政府将制定一份新法案,允许特定罪犯居家服刑,囚犯需被囚禁在合适地方,例如住所、看护所或员工宿舍,并由监狱局官员看管。

 然而,当时首相却没念出这个段落,在前首相纳吉曾要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是否存在的背景下,难免会让外界对上述法案留下一定的想像空间。

 正因首相的上述讲稿内容,因此此前我和其他中文媒体从业员一样,都把法案称为“居家服刑”,但随着赛夫丁纳苏迪安上周在国会的解释,如今认为理应改称为“居家扣留法案”。


 这是因为部长当时指出,内政部部目前是希望通过居家服刑法案赋予法官酌情权,让被提控上庭后无法保外候审的被告,可通过居家服刑方式被关押,而非供遭已定罪囚犯这么做。

避免更大误解

 他说,除非内政部在未来提呈上述法案时,有国会议员希望这份法案同时可让被法庭定罪的囚犯居家服刑,那到时候该部才决定是否将之纳入考量。

 若内政部一开始的初衷是如此,那首相讲稿在提及法案的目标对像时,就不应用“罪犯”(pesalah)一词,这除了误导了众人以为该法案是为已遭判处罪成的被告而定,也因纳吉的上述情况,而令外界在此事上议论纷纷。

 随着内政部表明上述法案是供无法保外候审的被告,可被居家扣留等待上庭受审,那接着的焦点就是该部应详细列举监狱局官员对这些被告的监管机制,包括是否通过让他们佩戴电子追踪器,远程监督他们在家的一举一动。

 因此,部长与其“责备”或反击外界以为政府是为“某人”量身打造这项法案的观点,倒不如确保每次对外发言时可一针见血提供详情,并统一政府在此事上的用词或反应,才能避免引来大众更多的疑问和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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