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商人因超速驾驶宝马轿车而撞上摩哆,导致一名7岁女童丧命,今日在推事庭被控时,否认有罪。
P.库汉拉吉(31岁)被控于本月15日晚上9时50分,在武吉加里尔大道朝向蒲种方向,驾驶宝马轿车煞车不及,导致乘坐摩哆的努劳拉纳蒂法死亡。

被告因此触犯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5年至最高10年,以及罚款最高5万令吉。
主控官司莎莎比拉莫哈末副检察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但被告代表律师尹德帕辛格,以被告是自雇人士和需要养家糊口为由,请求降低保释金。
推事哈妮法阿里芬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下令立即吊销被告驾照,择定于明年1月21日过堂。
媒体报道,P.库汉拉吉在武吉加里尔大道上高速驾驶时,撞上一家三口共骑的摩哆后逃离现场,3人重伤送院,其中7岁女童在急救后不治;他在事发3天后到警局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