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内政部在2023年5月,充公斯沃琪(Swatch)集团(马)私人有限公司售卖以彩虹旗为设计灵感的“Pride”系列172只手表后,高庭今早谕令内政部需从即日起的14天内,向该公司归还总值6万4795令吉的手表。
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今早裁定,内政部在去年到全国各地的斯沃琪专卖店,展开搜查和充公172只手表的行动并不合法。
在国内进口和售卖斯沃琪钟表品牌的斯沃琪集团(马)私人有限公司,是针对内政部在去年5月13日至15日期间,到该公司的11家零售店,搜查和充公拥有9种不同颜色和设计的172只“Pride”系列手表一事,通过司法检讨申请寻求撤销该部决定一案,法官作出上述裁决。

法官指出,这是因为内政部当初是在没有搜查令之下,到该钟表品牌专卖店进行搜查,因此搜查行动属非法。
他因此裁定该部在去年5月,发布通知书阐明充公手表的行动也不合法,并谕令撤销有关通知书。
阿马吉星说,内政部是在充公手表后,才通过宪报对斯沃琪推出的“Pride”系列手表颁布出版禁令,因此意味在该部充公手表时,斯沃琪集团(马)私人有限公司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因此,所有被充公的手表,都需在这14天内归还(给申请人)。”
虽然法官没有谕令政府需向此案申请人支付赔偿金,但他指出,如果内政部归还的手表出现损坏情况,斯沃琪集团(马)私人有限公司有权就此事,申请向政府索取赔偿。
联邦律师:寻求上头指示
是否上诉
网媒“马来邮报”报导,高级联邦律师莫哈末沙列胡丁在高庭宣判后,回应媒体询问时证实,他将寻求上头指示,以鉴定政府是否要针对周一的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至于周一现身法庭的斯沃琪集团2名公司代表和律师尼占巴希尔及纪慧仪,则没对高庭裁决作出任何评论。


根据此案申请人的申请通知书,内政部在去年充公的172只“Pride”系列手表当中,有143只是斯沃琪集团在去年,采用六色彩虹旗为设计灵感推出6种单一颜色的手表,这些手表的表带有2个以彩虹旗3种颜色组成的表扣,在这2个特别表扣贴合时则将形成彩虹旗。
这6种采纳六色彩虹旗单一颜色作为设计灵感的手表分针上,分别印有象征彩虹旗6种不同颜色的字眼形容,分别是生命(红色)、疗愈(橙色)、阳光(黄色)、自然(绿色)、和平(蓝色)和精神(紫色)。
上述属于斯沃琪2023年“Pride”系列的143只手表,分别被名为“Proudly Green”、“Proudly Yellow”、“Proudly Orange”、“Proudly Red”、“Proudly Blue”和“Proudly Vio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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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斯沃琪集团(马)私人有限公司是于去年6月24日,针对内政部在去年5月13日至15日,到该公司在国内的11家专卖店展开搜查,并充公172只属于“Pride”系列的手表一事,向高庭申请获得司法检讨准令,以寻求撤销该部的行动与决定。
申请人分别把内政部秘书长、执法和管制组秘书、内政部长以及政府,列为第一至第4名答辩人。
该公司在申请通知书中,寻求高庭撤销内政部针对上述充公行动所发布的通知书,并希望高庭谕令政府在高庭宣判后的5天内,把172只手表归还给该公司。
该公司是在去年7月17日,向高庭要求修改申请通知书,以纳入该公司寻求获得的另2项庭令,即寻求高庭撤销内政部或旗下官员,当初到斯沃琪专卖店展开搜查和充公手表的决定与行动。
高庭于去年7月20日在政府没反对下,批准该公司修改申请通知书的要求,并接着于同年8月23日,同样在政府没反对下,发出准令给此案申请人,批准后者入禀司法检讨申请。
阿马吉星于今年4月23日,聆听申请人代表律师尼占巴希尔和纪慧仪以及代表答辩人出庭的联邦律师莫哈末沙列胡丁,为司法检讨案件陈词,最终于周一(25日)为此案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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