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庙走出来,遇一瘦小的老头,苦哀着脸,原来是位画家,拿着他的作品兜售,一幅三块美元,两幅五美元。
真是同人不同命。他的人,要是活在当今中国,也许成为犹太画商吹捧的新派画家,一张卖数万美元也不出奇。
我也算是个画画的人,向老人要了两幅,他细心地用油纸包住,再包上一层报纸才拿给我。众团友也跟着我买,老人笑容展开,像一个顽皮的儿童,很可爱,向我们说:“You made me very happy today,My brothers and sisters。(你让我今天很高兴,我的兄弟姐妹们。)”
我上前拥抱了他一下,冥冥之中,我好像知道在此生中,按照当地传说,会与他重逢。
最后一天的晚餐,食物丰富极了,本来在甲板进食的洋人,也下来一起在餐厅吃饭。
这群人,就是一味喜欢晒太阳,年轻的尚好,其他的穿起泳衣来,皮皱得像一个漏气的胶皮公仔,简直是视觉污染。并非怀有种族歧视,但我觉得应该订一法律,禁止五十岁以上的洋女穿比基尼。
原来缅甸当地也出红白餐酒,品质不去批评。还是来威士忌吧,一瓶瓶买下。发现有十二年的麦加伦,竟然是难得的樱桃木桶储藏过,比三十年的还要香甜。
一连数瓶灌下肚,喧哗起来,中国人就是那种德性,热闹了不吵不可,在西方人多的地方,的确不雅。
同行的廖先生最有经验了,他说每逢这种场合,必有方法应付。
怎么应付?他买了一瓶,送到洋人桌上,道歉说这是我们的风俗,奉赔不敬之处。老外一喝酒,和我们一样疯了起来,连忙说:“不要紧,不要紧。我们吵起来比你们厉害!”
结账时船上说是大厨和一群工作人员请喝,酒水不算钱,真是不好意思。
再访缅甸(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