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兼前巫统主席拿督斯里纳吉指出,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成立或是该公司涉足的商业活动,并不是为了他或巫统的利益,因此否认1MDB是助他和巫统获得资金的“工具”。
纳吉今早在高庭,针对1MDB前总执行长莫哈末哈供称曾获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告知有关1MDB落实的计划,是为了助他和巫统获取资金一事,驳斥这项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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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供称,1MDB是在董事局为该公司拟议进行的投资计划仔细考量各顶尖顾问提供的意见后,向他提出该公司拟议落实的商业计划,而他是按照该公司的建议,批准1MDB落实有关计划。
纳吉今日继续为他被控25项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一案出庭自辩,并在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引导下,宣读其书面证词时,如是指出。
身为第10名控方证人的莫哈末哈占于2020年9月14日出庭供证时说,刘特佐是负责安排和操纵涉及1MDB投资计划所有决定的人物,而他曾获刘特佐告知,1MDB落实的投资计划,是供纳吉和巫统从中获取资金。
纳吉直批,1MDB的问题在于该公司管理层当年执行决策方面所犯下的过失,这源自管理层的体制问题,打从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在任期间就开始发生。
“我记得莫哈末哈占在庭上供证时,曾承认他是被安插在管理层负责执行刘特佐的指示。”
纳吉也抨击莫哈末哈占,甚至还承认在1MDB的子公司,即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发行总值30亿美元债券一事上,仅按照刘特佐和其同党,即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以及前副财务长倪崇兴(译音)的指示行事,以该子公司董事的身分在他所获的每一份文件上签名。
揶揄吕爱霜证词
犹如宝莱坞电影情节
纳吉供称,辩方在此案为证明其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所获汇款,是源自沙地阿拉伯捐款而呈堂的4封“捐款信”,已获3名大马银行职员证实,信件早在2015年前就已存在。
因此,他揶揄身为第50名控方证人的吕爱霜,供称她于2015年在英国看到刘特佐的左右手已故纪国添,正草拟其中一封“捐款信”草稿的说法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并犹如是宝莱坞电影情节。
纳吉供称,第37、38和41名控方证人,即大马银行拉惹朱兰路分行经理乌玛迪薇、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和私人银行业务资本市场组主管叶伟杰(人名皆译音)已证实,当其户头于2011年至2014年获得汇款时,他们是依赖上述捐款信,作为证明汇款用途的文件。
他说,吕爱霜供称她在英国伦敦从一部电脑荧幕上,看到纪国添当时正草拟一封由名为“沙勿阿都阿兹王子”的人士致函纳吉的“捐款信”,是一封由沙地阿拉伯王子沙勿阿都阿兹于2014年6月1日致函给他的捐款信。
“3名大马银行职员都证实这封信在2014年已存在,因此对我而言,这(吕爱霜)说法更像是宝莱坞电影的情节,并不是可信的说辞。”
吕爱霜于2月14日供称,刘特佐曾于2015年在英国指示纪国添,草拟一封由一位名为“沙勿王子”致函纳吉的“捐款信”,说明汇入纳吉个人银行户头的款项,是来自沙地阿拉伯的“捐款”。
若有意偷钱
不花在政治和行善
纳吉供称,若他确曾拥有任何意图窃取1MDB资金的贪念,就不会把其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所获汇款,用于政治事业和行善目的,剥夺他自己可从中受益的利益。
他说,若他有上述念头,也肯定不会于2013年,从他获Tanore金融公司汇入6亿8100万美元的款项中,把其中6亿2000万美元归还给该公司。
他指出,辩方为此案呈堂的4封“捐款信”,是要证明他当年确实相信其大马伊斯兰户头所获汇款,是源自已故阿都拉国王承诺给予的捐款。
吕爱霜此前出庭供证时说,刘特佐曾于2015年,要求她到伦敦梅菲尔酒店的商业中心房间与他会面,她在那里看到纪国添、来自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的拿督三苏和一马人民基金会项目主任施传班(译音)在场。
她忆述,当时三苏指各方已开始询问有关据称源自1MDB的资金流入纳吉户头一事,她不确定之后看到纪国添按刘特佐指示准备的“捐款信”是在几时交给纳吉。
不过,她在检阅控方向她出示一封由沙勿阿都阿兹王子致函纳吉的“捐款信”时,证实那就是她在英国看到的“捐款信”草稿,并认为那封志期2014年6月1日的信件是事后补填。
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将于周四(12日)续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