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4名爱护动物人士针对流浪狗Kopi被枪杀一事,入禀法庭起诉勿述县议会及登州政府。
4名起诉者包括雪州爱护毛小孩组织SFFA主席沙西古马、卡蒂妮法拉、慕坤南及洪海山(译音),于上周二(10日)入禀瓜登高庭,提控勿述县议会枪杀Kopi的做法,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e)及第30(1)条文。
原告律师拉吉斯今日在吉隆坡法院大楼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瓜登高庭择定案件于明年1月15日聆讯。
原告要求法庭裁定勿述县议会使用枪械射杀流浪狗违法,而根据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30(2)条文,当局只能在紧急时,或者在获得兽医局允准,为了控制疾病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枪械。
上述爱护动物人士也向法庭申请,裁定只能在符合有关法令第30(1)条文情况下使用枪械,但不得援引同一法令第30(2)条文动用枪械作杀害用途。
同时,支持宣誓书的卡蒂妮法拉指出,勿述县的居民于今年10月6日凌晨1时半,被数响枪声惊醒后一探究竟。
她说,居民目睹约3名勿述县议会人员乘坐货卡在该区出现,其中一人从车内开枪射杀Kopi,随后发现带着枪伤的Kopi遗骸。
她指出,勿述县议会主席莫哈末苏克里于10月13日发表文告,指当局是依法和在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情况下,解决流浪狗问题。
网民早前通过Tik Tok发布Kopi与流浪小猫,在花园住宅区内玩耍的视频,使Kopi备受关注,但随后有网民在面子书上载52秒长视频,显示Kopi严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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