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一名警员上月涉嫌抢劫孟加拉男子的58万令吉金条、现金和手机,今日在地庭面控,但他不认罪。
40岁的被告莫哈末阿里夫伍长,在法官伊兹拉利赞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和另一名仍在逃的嫌犯被控于今年11月26日中午12时25分至下午3时15分,在半山芭抢劫罗宾米亚重达1公斤499克、价值约58万345令吉26仙的金条、7000令吉现金以及一部红米Note 13手机。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20年监禁以及鞭笞。

诺爱莎副检察司建议让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1万5000令吉保外。
但被告代表律师沙里扎阿都曼南请求降低保释金额,理由是其当事人仍在警队服务,且需要照顾包括3名子女在内的家庭。
法官之后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由一名担保人保外,并将案件择定于2025年1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