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19日讯)“女子咬色狼手脱身”案;涉案巫裔无业男子今日被控,庭上他却谎称是女子闯入他使用的厕所,并试图殴打他。
34岁被告莫哈末沙波于今日上午在居銮地庭,被控于前日(12月17日)在居銮甘榜马来由社区花园休闲公园的女性公厕,非礼和试图强奸24岁巫裔女商贩诺哈米扎。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非礼),罪成被告可被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被告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状和认罪,却称他是使用女性公厕沐浴时,遭该女子闯入和殴打。
由于此案件属于居銮推事庭的权限范围,地庭法官慕吉沙罗吉将此案展至明年1月2日在居銮推事庭过堂,并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
当被告被询问是否有足够的保释金和担保人时,被告表示在母亲那有亲戚可以作担保人。
(本报林德胜摄)
接着,被告请求法官降低保释金,但未能提供减低保释金的合理理由,因而请求未获法官批准。
此案主控官是居銮警区总部调查及法律组警长苏尼扎。
此案于前日下午5时20分,在居銮甘榜马来由社区花园休闲公园的女公厕发生,24岁巫裔女子在女厕如厕时,险遭一名男子性侵,她大咬并抓伤色狼的手,并高喊求救后成功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