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民众习惯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视频上传至社交媒体,形成所谓的“社交媒体审判”现象,但警方并不鼓励民众这么做,而是希望民众可通过适当渠道,呈交视频助警方查案。
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及执法局总监拿督斯里莫哈末尤斯里告诉英文《星报》,为了对涉事者公平,警方不鼓励民众拍摄交通违法行为后,将视频分享在社媒上的举动。
他说,如果民众将事件的信息,包括道路流氓的行为,通过适当渠道提供给执法当局,将有助于该局调查整起事件。
“如果公众仅仅出于制造内容、营销和广传的目的而拍摄车祸或违规行为的视频,可能会危及他人安全或引发公众混淆,那么警方将对此采取严厉行动。”

莫哈末尤斯里也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提高警惕,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吁请车祸目击者现身投报。
“这将有助于警方完成调查,并查明在车祸中疏忽或犯规的人士。”
另一方面,国家道路安全理事会理事丹斯里李霖泰指出,人们拍摄鲁莽驾驶的视频并在社交媒体上分享的趋势,有助于减少道路上的不良行为。
“这还可以提高公众意识,促进责任感并让社区参与道路安全。”
他说,这些视频除了可以为执法部门提供呈堂证据,也可作为反面教材,提醒民众鲁莽驾驶所带来的后果,并鼓励民众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