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3日讯)GISB公司一名会计师今日获高庭批准保外候审,成为该公司涉嫌剥削和性侵少儿案中,首名获准保释的被告。
法官拿督斯里拉蒂花是在被告哈密玛(73岁)的代表律师卡马希山,及莫哈末诺淡霖提出申请后给予批准。
哈密玛早前是在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控。

拉蒂花在宣读简短判词时指出,根据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第13(2)(b)条文,被告是不被允许保释,除非符合几种保释豁免情况。
“在考虑到被告是一名妇女、年龄和健康问题,及控方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证明被告逃跑或干扰证人的风险,而批准了这项申请。”
法官说,被告允许缴付4万令吉保释金、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则是每2周需要到加影警区报到。
法官同时也要求被告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不准干扰证人,及必须每次审讯都要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