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裁决,改判印裔少年纳温遭同窗残虐至重伤毙命案的其中4名被告表罪成立,而需出庭自辩。
不过,上诉庭维持第5名被告哥比纳无罪释放的判决。
上诉庭三司今日推翻槟城高庭3年前,宣判4名被告表罪不成立的判决,并谕令延扣他们直至审讯。

4名被告分别是拉哥苏丹、哥古兰和另外两名在案发时未成年的男子。
由法官拿督仄莫哈末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宣读判决时指出,控方已初步证明,这4名被告涉及于2017年6月9日杀害纳温的案件为事实,因此谕令这4人出庭自辩。
仄莫哈末说,上诉庭认同控方提出的论点,即认同高庭法官在驳回案件时犯下了错误。
另两司为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以及拿督努林巴达鲁丁。
至于哥比纳,仄莫哈末说,上诉庭三司一致认为证人的证词对哥比纳存在不公,因此决定维持他无罪释放的原判。
此外,上诉庭也推翻4名被告涉嫌使用危险武器袭击纳温的友人的无罪判决,并谕令他们就此出庭抗辩。
事发时,与纳文在一起的普雷文因遭到袭击,而眼部和头部严重受伤。
控方代表为莫哈末安礼雅兹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纳兰星。
2017年6月,纳温遭同窗残虐至重伤并脑死,6月10日凌晨他被送院抢救,但一直昏迷不醒;医生曾告知,纳温肛门有被硬体插入的痕迹,生殖器官有伤痕,背部也被灼伤,他在医院挣扎6天后,宣告不治。
涉及杀害纳温的5名被告随后被控谋杀罪名,但案件经过多次推迟,直到2021年5月才开审。
2023年10月,槟城高庭宣判杀害纳温的5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