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5日讯))路中放爆竹“炸车”案,警方逮捕2人助查!
巴生南区警区主任谢鸿方助理总监今午发表文告,证实一名26岁本地女子已报案。

他指出,该案于周五(24日)约下午2时,发生在巴生圣淘沙花园沙哈布丁29路(Jalan Shahbudin 29)。
他说,事主当时驾车经过上述路段,发现有2人正在马路中央燃放爆竹,随后她发现其中一人把爆竹放在其引擎盖上,她随即对此表达不满。
“2名肇事者见状,随后取下爆竹,并在轿车旁点燃,随即导致事主轿车右侧损坏,整个过程也被行车记录仪摄下。”
他说,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和1955年轻微罪行第3(5)条文(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罪)调查此案,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和鞭笞、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警方接获投报后,已在当天晚上11时30分,逮捕2名18岁和21岁的本地男子,2人皆无前科,目前警方已向地庭申请延长扣留至本月27日,知情民众也受促提供相关信息(03-3376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