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峇株巴辖3日讯)两名男子破门潜入法官住家偷窃,今日双双被控上峇株巴辖推事庭,其中一人被判监禁38个月。
被告苏林德兰(38岁,失业汉)及莫哈末丹尼尔(37岁)因上个月破门潜入峇县伊斯兰法庭法官的住家行窃,今日在推事阿伦诺瓦达斯面前承认有罪。
其中,莫哈末丹尼尔在刑事法典411及414条文下面对两项控状,被判监禁38个月。至于面对3项控状的苏林德兰,则将送往新山柏迈医院进行精神检测。
根据首项控状,苏林德兰被控在1月19日晚上10时40分左右,在独立村一间住家私藏偷来的手提电脑及电脑零件。
第2项控状则指他与莫哈末丹尼尔在同一日期、时间、地点,私藏属于一名26岁女子的金链、戒指及手环,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11条文,罪成可判监禁长达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3项控状则指两名被告于1月21日中午12时30分,在大马路及耶也路的当店典当属于一名58岁妇女的手环,触犯刑事法典414条文,罪成可判长达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事主在1月18日凌晨3时从睡梦中惊醒,惊见铁门被撬开,住家凌乱一片,几件值钱的物品失窃,连忙报警求助。
本案由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主控,被告则由苏菲亚律师代表。推事判决莫哈末丹尼尔在刑法411条文的罪名下监禁18个月,另一项涉及刑法414条文的罪名则被判坐牢20个月,同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