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工程部长拿督斯里阿历山大南达林奇宣布,政府在农历新年期间为高速公路过路费提供50%的折扣,此举需赔偿特许经营公司2008万令吉。
自2023年起,政府已在多个节日提供类似优惠,总计支付3亿5618万令吉的补贴。表面上,这似乎是惠民政策,但实际上隐藏着深层的结构性问题。
所谓“政府赔偿”,本质上是人民所付的税款转化为企业的利润。换言之,政府与人民在这场交易中都成了输家,而唯一的赢家是特许经营公司。
无论收费是否减免,这些公司都通过补贴维持收入,毫发无损。如此情形,如何让人民真正受惠?
刘华才一针见血
民政党主席刘华才质疑,既然政府已承担一半费用,为什么不要求高速公路公司免除另一半的收费?他的观点一针见血,指出了人民的真实诉求。
节日期间为公众减免过路费,本应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然而,这些企业往往选择依赖政府补贴,逃避应有的责任。
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则直言,许多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公司已在长期经营中获利丰厚,有些甚至早已收回成本并赚取数十年的利润。在这样的情况下,节日期间给予人民适度回馈不仅合理,更是应有之义。
面对长期补贴带来的财政压力,推动高速公路公共化或许是最切实可行的长远解决方案之一。政府可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用于收购特许经营公司持有的高速公路资产。
这些债券可向公众开放,让人民成为股东,共同参与高速公路的管理与盈利分配。如此一来,过路费不再只是单方面的支出,而是一次公平的投资,人民在获得回报的同时也对收费更加认同。
此外,政府还可以成立公营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采用非盈利模式运营收购后的高速公路,以降低收费、确保透明度。对于未收购的高速公路,可通过谈判引入动态收费机制,例如在非高峰时段降低收费或节日期间实施免费政策。这不仅减轻人民负担,还能优化资源配置。
单靠补贴并非长久之计,反而可能让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公司更加依赖政府,进一步加剧财政负担。唯有通过推动高速公路公共化,逐步减少对私营企业的依赖,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将高速公路管理权归还公众,既能体现社会资源共享的精神,也能增强人民对公共政策的信任。
大道收费问题不仅关乎经济利益分配,更关乎社会正义与责任。当人民不再只是“买单者”,而是高速公路的共同主人时,这一改革才能真正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