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4日讯)在社交媒体发表侮辱国家元首言论,53岁裁缝助理今早在新山地庭面控时认罪,被判罚款4000令吉。
女被告诺丽被控涉嫌于去年12月11日下午2时左右,在新山至达城通过面子书帐号“NORI NORLI”发表具有煽动倾向及侮辱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的言论。
被告因而牴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罪成者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K.芭拉蒂及P.拉惹古纳西兰替被告求情时,希望法官看在被告愿意认罪,以及考量被告的家庭情况从轻发落。
“被告没有固定工作,仅靠帮忙别人缝制衣服为生,每个月的薪水只有400至500令吉,而被告的丈夫是一名月薪800至1000令吉的摊位助手。被告育有5名孩子,其中3名年龄分别为13岁、19岁及21岁的孩子目前还在求学。”
阿都卡法副检察司则认为,侮辱国家元首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希望法官给予相应的判决。
“被告侮辱的是我国第17任元首,同时也是柔佛苏丹。所以我认为相应的惩罚是必要的,也可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以提醒民众在社交平台发表任何言论前也需要三思。”
法官拿督阿末卡马最终判处被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有网民于去年12月11日,在一则国家元首、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及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新山一家餐馆享用午餐的帖文底下,发现有人使用“NORI NORLI”的面子书帐号,发表带有煽动倾向的侮辱性言论,进而向至达城警方投报。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调查后发现,该面子书帐号为被告诺丽所有,而该言论确实出自被告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