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全国教师专业职工总会促请政府制定条例,来解决学生吸电子烟的问题。
教专总秘书弗兹欣贡指出,目前所采用的条例仍与禁烟令相同,学生在被令停学之前,会接到3次警告。
他说,随着学生吸电子烟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此条例可能不再适用。

“大多数学生现在更有可能使用电子烟,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潮流,而且比香烟危害更小;这证明人们对其影响的认知,仍然较低。”
弗兹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指出,更令人担心的是,即使已禁止售卖电子烟给未成年者,但电子烟仍容易购得,这使到学生大胆在校园吸电子烟。
他说,执法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禁止售卖香烟与电子烟予未成年者的法律。
“售卖电子烟给学生的业者,必须受到更严厉对付,包括吊销执照或更重的罚款。”
他补充,这个问题不仅给校方造成负担,也为老师,特别是要面对相关学生的纪律老师带来风险。
弗兹指出,父母的觉醒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必须督促孩子在校外的行为,教师不能在这个课题上负起全责。
“例如在玻璃市的事件,一名学生因为吸电子烟后坠楼,证明这个问题须马上解决,避免更多不愉快事件发生。”
去年11月,一名14岁中学生疑吸电子烟出现幻觉,因感觉全身发热,而跑到学校宿舍屋顶上吹风,结果不慎踩空,从屋顶跌下蒙受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