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查鲁丁指出,警方2020年至去年,共捣毁损失额高达4亿6760万令吉的2180宗偷电挖矿活动!
拉查鲁丁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指出,警方于2020 年共接获 54 宗偷电案的投报(损失590万令吉),2021年则接获了529 宗投报(损失1亿404万令吉)。
他说,偷电挖矿活动于2022年达到高峰,上升至692宗,导致国能损失1亿2496万令吉,而2023年相关案件减至358宗(损失6710 万令吉)。

“随着比特币汇率上升,警方于去年接获547起案件,损失额高达1亿281万令吉。”
他指出,偷电挖矿案中,雪州占最多,共有612宗、其他州属则分别有霹州(470宗)、吉打(312宗)、柔州(136宗)、森州(118宗)、槟城(108宗)及吉隆坡(103宗)。
他说,多数挖矿场所设在商业中心内,惟也有少数集团将公寓设为挖矿场所。
“集团成员将改造电箱电表,达到偷电效果。”
拉查鲁丁强调,警方与国能于在2020 年,通过 “电力行动”(Op Elektrik) 共同打击货币挖矿的偷电行为,此后也将陆续展开突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