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2日讯)GISB公司总执行长拿督纳西鲁丁在内的22人,今早被控以有组织犯罪罪名,但他们都否认有罪。
22名被告中,有12名男子和9名女子,其他男被告包括莫哈末苏克里、阿夫达鲁丁、沙尤迪奥马、莫哈末法兹尔、迪拉尔法克鲁尔、莫达达祖丁、莫哈末法仄鲁、阿布乌拜达、苏海米莫哈末、哈斯南阿都哈密及扎希阿兹哈。


至于被控的另外8名女性,包括阿祖拉尤索夫、卡里拉杜扎丽法、诺嘉娜奥马、哈米玛耶谷、阿丝末南利、努鲁嘉娜、茜蒂莎米雅、茜蒂依斯迈及玛哈妮卡欣。
此案在被转至莎阿南高庭后,通译在员向每名被告分开念出控状后,他们在法官拿督斯里拉蒂花前否认有罪。
22被告被控于2020年10月至2024年9月1日期间,在雪州鹅唛县万挠区位于青乡岭的一所建筑物,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的一员,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被认定为有组织性犯罪集团成员)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20年的监禁。

主控官沙菲克哈欣副检察司说,基于是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下犯下罪行,因此不建议保释,而代表被告的律师罗斯里则称,他们正在为被告提交保释申请。
“目前,我们已提交了17份申请,但仍需补充相关的健康证明等文件。
“另4份申请将在本周提交。所有文件将在一周内完成,并交予副检察司。”
法庭裁定,除了哈米玛,其余21人的保释申请将在3月17日,听审有关申请。